本报讯(记者梁亮)为加强对户外广告的安全管理,我市首个《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验细则》已于近日试行。昨日,市市容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召集我市 45家广告公司负责人,针对即将展开的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验进行培训。据了解,为户外广告“体检”在桂林还是第一次。
据介绍,近几年,我市尚未有人员因广告牌倒塌死伤。但在 2005年 5月 5日和 2006年 8月 5日,我市均有一批广告牌被大风刮倒,安新洲一个高杆广告牌的铁皮甚至“飞”到了对面 3楼。“大型户外广告牌动辄重达十几吨,一旦砸下来,其后果不堪设想”。
今年 9月至 10月,市容、安监、质监 3部门对市内高立柱广告、楼顶广告等不同类型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过试点性检测,并发现我市少数广告牌用材质量不够好、钢结构不够合理,个别广告牌的焊接点锈蚀比较严重。为了加强对户外广告的安全管理,市政府要求上述 3家部门联合编写了《桂林市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验细则》。今年 11月 1日,这部《细则》正式在我市试行。
《细则》实施后,凡是在市区内(含机场路、桂磨路、桂阳公路及市内各景点)设置面积超过 50平方米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业主单位必须在施工之前,向市建规委、安监、市容等部门提交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所设计的广告设计图。同时,业主单位还要通知有资质实行安全检查的单位(即桂林工学院建筑工程检测与实验中心、南宁市广安广告设施安全检测公司、桂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跟踪测试。完工后,业主单位必须将由上述 3家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送往市容局备案,并每年办理年检手续。
而在今年 11月 1日之前就已经设置过大型户外广告牌的业主单位,则必须在上次“体检”之日到期之前,带上书面的安全自查情况到市容部门提出广告延期和年审的书面申请。随后,业主再选择有安检资质的广告检测部门进行年检,并提供原广告设计图纸。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毕并由检测部门复查合格后,被检的广告牌才重新获得“上岗”资格。


